随着15世纪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与发展,以及西欧各国对海运新航路的探寻与开通 ,致使欧洲商人的贸易范围得以扩大 , 海运保险业也得到迅猛发展。于是,海运保险法便开始形 成 。海运险法令主要是为防止欺诈 , 并规定保险应按安特卫普交易所的习惯做法 。此法及安特卫普交易所的习惯性做法为欧洲各国所采用 。
1901年英国制订了首部海运保险法律,在该法的序言中指出,用保险的办法由多数人来分担不测事故所致的损失较之由不幸的船舶所有人或商人来单独承担要优越得多 , 明确地阐明了海运保险的意义与作用 。同时该法还规定在保险商会内设立仲裁庭以解决海运保险的纠纷案件。
集装箱海运
17世纪资产斗争为英国资本主义发展扫清了通路 , 大规模的殖民掠夺 ,使英国日后一跃发展成为占有世界贸易和航运业垄断优势的殖民帝国 。这给英国商人开展世界性的海运保险业 务提供了有利条件 。商人们要求政府给予特许 , 设立专营海运保险的公司组织。
1720年,英批准成立了王室保险公司和伦敦保险公司,正式办理海运保险业务; 其他公司或合伙组织不得经营海运保险业。1745年, 英国制定了海运保险单的标准格式 , 一直沿用至今。到了19世纪, 欧洲主要海运国家都把海运保险作为海商法 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入 商法典内 。
从历史上看, 对现代海运保险法制的发展影响比较大的还是英国的海运保险法。1906年,英国制定了《 海上保险法 》,并 制定了既适用于船舶, 也适用于货物保险的标准保险合同 格式 , 作为海运保险法的附件 。该法至今仍然有效 , 它成为资本主义世界有影响的一部海运保险法。
伦敦保险协会于1982年和1983年分别制订了新的海运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与船舶保险条款, 以适应全世界经济形势发展之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