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集装箱运输已经成为当前全球航运的重要方式,集装箱超载、重量不准确等情况时有发生,给人命和财产安好带来威胁。
此外,全球海事组织通过全球公约及其修正案的形式增加了集装箱重量验证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在前期履约过程中也形成了可推广的管理经验。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安好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履行我国缔结加入的全球公约,提高安好管理水平,需要对相关规则进行修订。
集装箱海运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集装箱重量验证要求。按照相关规定,集装箱运输货物时,不得超过其营运总质量;载货集装箱在交付船舶运输前,均须对其实际重量进行验证。
二是明确了重量验证的方法和允许的误差范围。规定可以通过整体称重法、累加计算法进行重量验证,并借鉴了欧盟、日本等航运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规定了托运人验证重量与实际误差不得超过百分之5且误差不超报过1T 。
三是明确了集装箱超过营运总质量和较大误差的法律责任。集装箱运输过程中超过营运总质量或者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误差较大,会给船舶、码头设施及相关人员安好带来不确定因素,所以一定要注意。